紅網湘潭站6月9日訊(湘潭晚報記者 趙明 通訊員 塗文凡)俗話說“遠親不如近鄰”。湘潭市雨湖區先鋒鄉的周某和戴某毗鄰而居,可兩家人卻是水火不容,長期的積怨最終在5月24日爆發。周某向戴某潑汽油,並引燃大火。6月8日,雨湖區檢察院透露,周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批捕。
  鄰裡爭“光”引發糾紛
  “你招呼都不打一個,擋住我家的陽光了。”5月24日,周某和丈夫在自家房頂搭建棚子,但工程進展不順利,居住在屋後的戴某和丈夫前來阻工。戴某指責周某搭建的棚子遮住了自家的採光,夫婦倆大為光火。
  兩家人的爭吵,引來周邊鄰居關註。“這兩家人吵了好多年了。”知情者說,近3年爭吵不斷,“難得見他們歇氣不吵架的”。
  或許爭吵過於頻繁,鄰居大多只是抱著“看熱鬧”的心態看了一眼,也沒人上前制止。
  爭執中,周某忽然衝進家裡,取出散裝汽油,朝著戴某夫婦潑去。
  周某握著打火機和丈夫一路追趕,最終將戴某身上的汽油點燃才算解恨。火勢很快蔓延到全身,造成戴某身體大面積燒傷。
  購買散裝汽油需實名登記
  檢察官介紹,這是一樁鄰裡關係不睦、長期積怨而成的刑事案件,從簡單的民事糾紛演變成潑汽油傷人,“不得不說這是兩家人的悲劇。”
  嫌犯周某在處理鄰裡關係糾紛中情緒失控,採取極端方式,導致慘禍發生,“案件更加說明瞭購買散裝汽油,需到當地派出所實名登記的必要性。”
  近日,省公安廳和省工商局聯合發佈《關於建立嚴控嚴查散裝購、銷汽油制度進一步加強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加油站原則上不能隨意銷售散裝汽油。對於單位、個人購買散裝汽油,《通知》明確了購買程序,同時必須到派出所開具證明。
  《散裝汽油購買證明》分為個人及單位兩種,加油站需要認真查驗和登記購買人單位、姓名、居民身份證號碼、購買數量及用途等,將《散裝汽油購買證明》留存備查,並監督加油全過程,註意發現、及時報告可疑情況。
  先鋒鄉潑汽油傷人事件後,記者曾暗訪多家加油站,購買散裝汽油並沒有遭來阻攔,幾乎給錢就能買到。加油站工作人員說,知道出台了相關規定,“不過我們還沒有接到具體通知,應該快實行了。”   (原標題:鄰裡爭“光”引糾紛 湘潭女子潑汽油火燒鄰居被批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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